2018年度韶关市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
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
市级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韶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机编发〔2014〕1号),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职能是:负责编制并执行园区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方案;审核批复园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承担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园区国库资金,负责园区内税收退库、税收减免的监督工作;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园区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园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管园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园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负责园区财政工作决策研究;监督检查财税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园区政府采购等。
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管理股、建设与投资股、监督与绩效评价股及支付中心等7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8人。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园区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莞韶园区一级财政体制,承担园区财政管理职能;完成市政府对园区布置的财政计划;科学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结合当前园区税收征管体制对国库资金进行管理;规范园区预算执行;对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5.90万元,比上年增加20.15万元,同比增长23.50%。原因主要是新录用公务员工资增加及其他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9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拨款安排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5.90万元。按用途分:基本支出预算105.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2.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
围绕园区管委会布置的一般公共预算增长目标任务,抓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进一步做好支出工作,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园区运转,推动园区发展2项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财政局占有国有资产154.0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办公设备143.54万元,专用设备10.5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0元,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