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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委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自评报告的通知》(韶政公办[2009]10号)的要求,我委就两年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99分(见附件),现就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条例》及上级要求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我委根据韶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做法,为确保我委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信息公开三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开发区的实际,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纪检监察负责人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相应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中心。从而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的实际,专门制定我委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
  (三)、组织学习,加强培训。我委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干部、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委按照《条例》及韶府办【2008】134号《关于印发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精神,参照"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参考样本",组织人员认真按照"由近及远"和"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依法全面清理本单位政府信息,重点清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涉及人民群众(企业法人、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和对现行运转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对清理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和登记,对公开内容进行界定和审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划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免于公开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坚持按要求、依规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根据开发区的实际,编制了《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及时公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监督考核
  根据《条例》及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和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及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保证本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政府信息公开时不受损害;五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六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六)、以加强开发区门户网站建设为重点,广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是《条例》赋予政府网站的一项硬性任务和法定职能,是一种规范的政府行为。我委一贯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注重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已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已将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上网公开,并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社会公众的公开申请;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信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我们的目标是要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同时广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信息公开情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常态、动态的工作。我委严格按照已建立的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委坚持依法、全面、真实、主动、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并报送给市政府信息查阅点。截止2009年7月1日,在韶关市政府网及本单位的网站上共向社会公开了123条信息。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主要为本单位的简介、基本职能和各科室职责;规章文件类信息82条,主要为公文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业务工作类信息5条,包括涉及本部门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办理程序)及依据信息,便民服务承诺及办理事项情况;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为本单位的行政办公经费预结算情况;还包括有动态类、会议纪要类、人事任免类和招商指南信息共有23条。同时我单位还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设置触摸屏、信息查阅点和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我单位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在年初,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财政预算中,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满足工作经费支出。截止目前,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1.2万元,主要为网站维护费、公开栏制作、材料印制费等。我单位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实施既定的《粤北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委在韶关市政府网及本单位的网站上共向社会公开发布了123条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单位虽然按照《条例》及《办法》规定及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尚未完全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中,由于工作刚开始起步,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虽然已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结合我单位的重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对企业的服务作用。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确保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四是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各科室信息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诸如相关法规、信息采写、公开信息编辑方法等内容。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粤北